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
影响力
遵循法国《促进绿色增长的能源过渡法》(简称TECV)第173条和法规(EU) 2019/2088第3条,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公告
I. 管理公司的相关信息
1. 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
凯辉私募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简称凯辉基金)坚信,在其业务中考虑到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简称ESG)的重要性,对其作为投资者来说至关重要。必须将这些因素纳入到投资决策中,因为这将帮助公司更好地界定风险和机遇,为管理公司、其参股项目、环境和整个社会创造持续、长期的价值。
因此,凯辉基金通过创立和实施ESG管理体系,正式确立起作为负责任的投资者的工作方法。在这个工作方法下,公司将在投资程序中的每一个阶段加强对ESG因素的考量。另外,在ESG管理体系的角色和职责定义下,凯辉基金还将陪伴其参股企业,鼓励他们实施ESG优秀做法,不断做出改善。
在ESG工作的透明性方面,凯辉基金遵守“法国风险投资协会”(AFIC)的建议。
2. ESG管理体系在公司管理的基金中的应用
中小型一期及二期基金, 中法基金
基金创建于ESG管理系统设计和实施之前
中小型基金三期,并购基金一期二期
完整地实施了ESG管理体系,
凯辉基金定期审查ESG工作方法,并计划在2021年更新这一体系和战略。
II. 在投资政策中纳入ESG标准的相关信息
1. ESG标准的参照
ESG管理体系定义了凯辉基金的承诺,并具体规定了在投资决策中要纳入的标准:
- 管理ESG风险,尽可能地减小外部负面因素;
- 对所有利益相关方推动ESG的最佳实践和外部积极因素;
- 促进自然资源的有效利用,减少被投企业价值链中的温室气体排放,保护环境和生物多样性;
- 遵守ESG方面和社会方面的法规和标准——例如国际劳工组织的工作标准,并向行业内最佳实践看齐;
- 鼓励被投企业在它们的业务、产品和服务中抓住ESG机遇,并在价值链中充分考虑ESG因素。
在2018年和2019年,凯辉基金积极追求负责任的投资方法,巩固2017年成文的环境、社会和治理承诺, 并且继续将环境、社会和治理标准纳入投资过程的全阶段。凯辉基金的投资范围覆盖广,尤其是在欧洲和中国, 制定ESG标准时,我们务求详尽周全。
在制定准则时,凯辉借鉴了国际公认的指标:
- 《世界人权宣言》
- 《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
- 《负责任投资原则》
- 《英联邦发展公司的标准》
- 《国际劳工组织公约》
- 《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又称《地球宪章》)
-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2. 在投资政策中融入ESG标准
凯辉基金的ESG管理体系保证在整个投资程序中的每一个阶段和整个持股过程中,都融入了ESG标准。
在初始出资阶段(尽职调查、意向函),凯辉基金会对潜在投资项目进行审查,确保其不在凯辉基金的排除名单上(见附件)。凯辉会根据对当地社区或环境的不利影响及其他公开信息做ESG初步审查和调查,并撰写一份有关重大ESG问题的报告提交给投资委员会,以识别是否存在可能阻止交易继续的因素。
在交易阶段,凯辉基金委托有资质的外部独立第三方来完成ESG尽职调查。该调查将评估拟议投资项目的ESG重要风险和影响,特别是会参考英联邦发展公司制定的行业标准,做出高、中、低风险的评估。
ESG尽职调查包括:
- 根据凯辉基金的要求评估建议投资项目的成熟度及潜在的不合规因素
- 如有必要,制定详细的行动计划
该尽职调查将提交给“全球合伙人”(Global Partners)和“顾问委员会”(Advisory Committee)。只有在目标企业接受了建议的行动计划之后,投资才能进行。
在持有阶段,凯辉基金将跟踪参股企业的ESG行动计划的推进情况。每个参股企业的公司治理机构至少每年一次重审ESG事项。
另外,凯辉基金设立了ESG报告机制,每年公布所有投资项目的ESG合并报告。该报告将更透明地公告被投企业在ESG方面的影响及其持续改进的努力。
最后,股权退出备忘录中将包含一份总结,描述整个持有期间被投企业在ESG方面做出的进步。
III. 投资者信息
针对那些应用ESG管理体系的基金,凯辉基金向其投资者提供:
- 基金的年度ESG报告;
- 应投资者的要求,提供有关ESG管理体系实施的信息、ESG尽职调查期间所做的分析,和与被投企业共同决定并生效的行动计划。
IV. 附录:行业排除名单
- 任何涉及使用童工或强迫劳动的生产或服务;
- 根据东道国法律或国际条约、公约或条例属非法的活动,特别是不符合关于钻石贸易的金伯利进程和违反国际热带木材组织(ITTO)协定的活动;
- 生产或买卖武器或弹药;
- 烟草的生产或贸易;以及替代烟草产品,例如雾化器和电子烟(烟草加热产品);
- 赌博、赌场等类似活动;
- 受《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保护的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产品的贸易;
- 放射性物质的生产或贸易;
- 生产、使用或交易石棉;
- 热带雨林的商业性砍伐或为这类目的购买设备;
- 含有多氯联苯的产品生产或贸易;
- 生产、贸易、储存或运输大量危险化学品,或以商业目的使用危险产品;
- 生产或交易符合国际禁止或销毁规定的药品;
- 生产或交易符合国际禁止或销毁规定的杀虫剂或除草剂;
- 生产或交易符合国际销毁要求的消耗臭氧层物质(ODS);
- 使用长度超过2.5KM的浮网捕鱼
- 未经正式文件同意,在属于本地居民或本地居民声称具有所有权的土地(尚在裁决过程)上进行生产或投资;
- 与适用的ADS或IFC政策(在有关情况中以较严格者为准)相反的活动;
- 会危及个人、租约、公司或私人机构地位的活动;
- 制作、分发或买卖色情资料;
- 卖淫有关的活动;
- 法国或欧洲禁运的产品和商品;
- 麻醉品(包括大麻和任何以大麻为成分的产品)的生产或贸易;
- 毒品和受管制物质的生产或贸易;
- 棕榈油价值链上游或下游(此处之“棕榈油价值链上游和下游”只涉及到从事棕榈油的提取、生产和分销的公司,而非在其产品中使用棕榈油的公司);
- (i)建设(包括扩建、升级)燃煤电厂;
- (ii)拥有或经营燃煤电厂,燃煤发电装机容量占总装机容量30%以上的发电行业;
- (iii)从事油砂和/或页岩油气的勘探、开发和生产的项目,或(ii)北极油气勘探项目,或(iii)输送大量油砂和/或页岩油气的管道,以及供应大量页岩气的液化天然气出口终端
- (i)新建和/或扩大现有采矿项目,包括矿山规划和开发、运营、开采矿石的现场处理、矿山关闭和修复,或(ii)拥有的矿产占总资产很大份额,并参与勘探、开发或运营这些矿产的项目。